一场荒唐的树叶官司









 朋友从德国回来,他向我讲述一个奇特耐人回味的官司。瑞典人斯文森在德国留学期间,遭遇一场荒唐官司。官司台前幕后上演种种意想不到的“好戏”,实在耐人寻味,个中意义值得人深思。

     斯文森在德国期间,在法兰克福郊区租住一个房子。房子是由一个院子和一个六间正屋组成的。院子内长了一棵大树,郁郁葱葱的树叶村托在蓝天白云格外的美丽。一天,斯文森接到一个邮件。邮件上的内容告诉他,有人到区法院起诉了他。斯文森很纳闷,自己来德国一向是遵纪守法的,怎么会被起诉到法院呢? 斯文森来到法院,负责他案件的法官告诉他,是他的邻居巴拉迪告了他。当斯文森知道原因后,真是哭笑不得。
他敲开巴拉迪的门问,听说您起诉我,对吗?尊敬的巴拉迪先生。

       不错,是的!斯文森先生!巴拉迪振振有辞。
 
 可是,我觉得您告我的原因很荒唐!斯文森很是恼火,您说我住的房子院子内大树上的树叶飘到您家了,导致您家的院子内垃圾增多,是吗?请问,这棵大树是我栽的吗?我是它的主人吗?我要提醒您,我可是租房子的!听了斯文森的一番话,巴拉迪不为所动,声称法庭上见。

     开庭的时候,原告被告律师针锋相对,各自说出自己的理由。最后,法院很是为难,这个官司该怎么判呢?

     这个官司经过媒体曝光后,开始引起人们注意了。瑞典驻法兰克福有关部门开始私下向法院施压,声称巴拉迪在斯文森之间为什么不起诉这棵大树的主人,也就是房子的主人皮特呢?原因是皮特曾经教训过巴拉迪,所以他害怕,他看到斯文森是外国人,所以就欺负他,这是严重的排外思想。一时间,瑞典留学生纷纷到法院递交抗议书,导致最后法官不得不出面表态,不会因为斯文森不是德国人,而另眼想看!无孔不入的媒体挖到这个新闻,并进行报道。法院的表态引起当地居民不满,认为法院迫于瑞典人压力而出面表态,是对瑞典人的妥协。法院不得不再次出面,表示一定会秉公处理的。

    房子原来的主人皮特知道这件事后,就找到巴拉迪准备教训他。巴拉迪表示自己只是起诉斯文森,与他无关。想到这,皮特觉得有道理,就委托律师发表声

明,自己房子使用管理权已经交给了斯文森,凡是与房子产权无关的事情都与他无关。

    此时,当地环保组织看到了报道来到巴拉迪门前进行抗议,打着一幅标语:大树是人类的朋友,而不是垃圾,巴拉迪先生!环保组织认为,巴拉迪控告斯文森就是认为大树制造了垃圾,显然对人类有很大贡献的树木存有不敬,应该出面解释清楚。迫于压力,巴拉迪不得不出面道歉,对之前的言辞进行道歉,强调自己一直对树木很尊敬,并再三表示自己热爱环保事业,只是斯文森的树叶影响到的生活,所以不得而已为之。巴拉迪道歉平息了环保组织的怒气后,斯文森日子也不好过,他托词自己不是大树的主人,被一些人批评缺乏面对困难勇气,不敢承担责任,起码要勇于面对起诉,是否有责任法院自然有定论。

    就在人们热火朝天议论这个官司,当地一家媒体记者刊文对这个官司进行谴责,认为这个官司“不值得一提”,浪费公众资源,损害纳税人利益。报纸一出刊,引起政府部门注意。政府表态,对于这种官司,政府提醒市民要慎重。政府的表态遭到市民激烈批评,认为谁也不能剥夺市民通过法院解决自己烦恼的权利,既然有法院,就要干事,接受市民的求助。政府发言人不得不出面道歉,表示政府坚定支持市民享有法定的各种权利。

    由于法院迟迟不宣判,巴拉迪召开记者会,出示一份纳税清单,声称自己是良好的纳税人,要求税务部门证明。税务部门不得不出面表示,根据资料巴拉迪先生确实按时纳税,是个良好的纳税人。就这样,压力自然被传递给法院了。

    一些好心人悄悄找到巴拉迪希望他能撤诉,并表示可以进行调解。巴拉迪不为所动,表示一定要有个说法。

     法院暗暗的派出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后,认为大树主人不是斯文森,他就无权要求大树不要将树叶飘到巴拉迪家,可是皮特已经将房子加上的大树的使用管理权交给了斯文森,从这个角度上讲,斯文森有责任,可是皮特对此却没有征得大树同意,所以大树就不会听斯文森的话,从现场看,主要是刮风树叶才会飘到巴拉迪家,不刮风就不会,所以风有责任,而风什么时候来,只有气象部门知道,因此气象部门有责任。这下可好了,一直在一旁看热闹的气象部门不得不出面声称这个事情虽然荒唐了,但是会接受法院判决。

    最后,法院宣判,要求皮特征求大树意见,是否愿意同意由斯文森管理,如果不同意就要由皮特负责制止大树将树叶飘落至巴拉迪家,同时要求气象部门要


每天通报天气情况给巴拉迪、皮特或者斯文森,以便他们做好准备。可想而知,大树不会讲话,自然要由皮特负责。

    这个官司从开始到最后,一个个有关和无关“角色”登场,无不说明一点,在一个法制国家,公民享受的权利是不能被任何部门和个人抹杀的,其间一些公众部门无不人人自危,担心官司触角碰到自己,引起市民对自己的服务能力评头论足,影响在公众心中的地位,这一点确实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。(恒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