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天纽约、黑夜巴黎

王文华 

纽约和巴黎,代表了我人生的两个面向。 
纽约是白天,巴黎是黑夜。纽约是前半生,巴黎是下半场 

35岁之前,我认定纽约是世上最棒的城市。 
我在加州念研究所,毕业后迫不急待地去纽约工作。 
一做五年,快乐似神仙。 
我爱纽约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样:她是20世纪以来世界文化的中心。 丰富、方便。 
靠着地铁和出租车,你可以穿越时间,前后各跑数百年。 

人类最新和最旧、最好和最坏的东西,纽约都看得见。 


所以在纽约时,我把握每分每秒去体 
白天,我在金融机构做事,一天十小时。 
晚上下了班,去NYU学电影,一坐四小时。 
在那20多岁的年纪,忙碌是唯一有意义的生活方式。 
活着,就是要把自己榨干,把自己居住的城市,内外翻转过来。 


种想法并不是到纽约才有的。 
其实从小开始,台湾人就过着纽约生活。 
纽约生活,充满新教徒的打拼精神和资本主义的求胜意志。 
相信人要借着不断努力,克服万难、打败竞争。 
活着的目的,是更大、更多、更富裕、更有名。 
权力与财富,是纽约人的两个上帝。 
而能帮你走进天堂的鞋,就是事业、事业、事业。 


种弱肉食的生活方式,了保持先,每人都在赶时间抢资源。 
进了电梯,明明已经按了楼层的钮,那灯也亮了,偏偏还要再按几下,彷佛这样就可以快一点。 
出了公司,明明已经下班了,却还要不停讲手机,摇控每一个环节。 
在纽约,为达目的,可以不择手段,甚至赶尽杀绝。 
在纽约,没有坏人,只有失败者。 


,是不是也这样 


每一件事,都成工作。 
上班当然是工作,下班后的应酬也是工作。 
有人谈恋爱是在工作,甚至到酒店喝酒、KTV狂欢,脸上都杀气腾腾,准备拼得你死我活。 


我曾种生活,并迷于种因为烧烤成功而冒出的焦 
这种焦虑让我坐在椅子边缘,以便迅速地跳起来闪躲明枪暗箭。 
这种警觉性让我练就了酒量和胆量、抗压性和厚脸皮。 
但也养成了偏执和倔强、优越感和势利眼。 
在纽约时我深信:能在这里活下来的,都是可敬的对手。 
黯然离开的,通通是输家。 

人生任何事,绝对要坚持到底。 
半途而废的,必定有隐疾。 
在这不睡的城市,每天我醒来,带着人定胜天的活力, 
跟着法兰克辛纳屈唱「纽约纽约」:「如果你能在纽约成功,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成功」! 
是的,在纽约,现代的罗马竞技场,我要和别人,以及自己,比出高低。 


套想法,在我35以后,慢慢改 





第一件动摇我想法的,是父亲的过世。 
我父亲一生奉公守法、与人为善。毫无不良嗜好,身体健康地像城堡。 
七十二岁时,他得了癌症、引发中风,经历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。 
他一生辛勤工作、努力存钱、坚信现在的苦可以换得更好的明天 
我们也相信一分耕耘、一分收获,用在纽约拼事业的精神照顾他。 
但两年的治疗兵败如山倒,最后他还是走了。 
父亲逝世的那天,我的价值系统崩溃了。 
我一路走来引起为傲的「纽约精神」,没想到这么脆弱。 


不止在病床,也在职场 
当我在企业越爬越高,才发现「资本主义」在职场中也未必灵验。 
上过班的都知道,很少公司真的是「开放市场」、「公平竞争」。 
大部分的同事都觉得你不是朋友、就是敌人 
职场上伟大的,未必会成功。 
成功的,有时很渺小。 
很多人一辈子为公司鞠躬尽瘁,最后得到一支纪念笔。 
那些卷款潜逃的,反而变成传奇。 


慢慢的,我体到:世上有一种比「善有善恶报」更高、更复的公平。 
人生有另一种比「功成名就」更幽微、更持久的乐趣。 
那是冲冲冲的美式资本主义,所无法解释的。 


我能在哪里找到那种公平和趣呢? 
我想过西藏、不丹、非洲、纽西兰。 
然后,我注意到法国。 


纽约时,法是嘲象。 
身为经济、科技、和军事强权的美国,谈起法国总是忍不住调侃一番。 
法国是没落的贵族,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。 
法国人傲慢、高税率让每个人都很佣懒。 
动不动就罢工,连酒庄主人都要走上街头。 


搬回台后,普旺斯、托斯卡尼突然流行。 
我看了弗朗西斯梅思的《美丽的托斯卡尼》,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: 
「在加州,时间像呼拉圈。我扭个不停,却停在原地。 
在托斯卡 尼,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阳光下,提着一篮李子,逍遥地走一整天。」 


是啊!我在赶些什么? 

耗尽青春用尽全力,拼命追求身外之物,结果我真的比别人有钱、有名吗 
更重要的,我真的因此而快乐吗 
远方有广阔的地平线,为何我还在原地摇过时的呼拉圈? 


我重新学习,我发现和美代表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。 
美国人追求人定胜天,凡事要逆流而上。 
法国人讲究和平共存,凡事顺势而为。 
纽约有很多一百层的摩天大楼,巴黎的房子都是三百年的古迹。 
纽约不断创新,巴黎永远有怀旧的气息。 
巴黎人在咖啡厅聊天,纽约人在咖啡厅用计算机。 
纽约有人潮,巴黎有味道。 
纽约有钞票,巴黎有蛋糕。 


是政府或人,法人都把精神投注在食、衣、住、行等「身之物」。 
就像美国去做老大哥吧。要征服太空、要打伊拉克、要调高利率、要发明新科技,都随他去。 
法国人甘愿偏安大西洋,抽烟、喝酒、看足球、搞时尚。 
当美国人忙出了胃溃疡,法国人又吃了一罐鹅肝酱。 


到吃,法300种起司、光是波多就有57酒的产区 
晚上六点朝咖啡厅门口一坐,一杯红酒就可以聊三个小时。 
九点再去吃晚餐,一直吃到隔天凌晨。 
他们在吃上所花的时间,跟我们上班时数一样。 
但讽刺的是:他们没有「All You Can Eat」。 


吃很重要,但也要时间,朋友介我去一家法,提醒我他们礼拜二、四晚上休息。 
「为什么?」我问。 
他说:「因为主厨要回家看足球。」 


明的主懂法律。 
法国法律规定一周工作最多35小时,大部分的人一年有五周的假期。 
而美国人把加班当作自己有价值的表示,渡假时还拿着手机回E-mail 

法国人比美国人会玩。 
每年六月的巴黎音乐节,从午后到深夜,几百场露天音乐会在各处同时举行,人多到地铁都暂停收费。 
每年十月的「白夜」,平日入夜就打烊的店面,彻夜营业到清晨七点。 
每年夏天,巴黎市政府在塞纳-马恩省河右岸布置了三段、总长1.8公里的人工海滩。 
细砂、吊床、躺椅、棕榈树,自然海滩有的景致这里都有,让没有钱去海边渡假的民众,也可以享受到海滩风光。 


然,法国这么深厚的文化,不可能只吃喝玩 
美国人读书,为了考证照。 
法国人读书,为了搞情调。 
每年十月的读书节,大城市的火车站内,民众轮流上台朗诵诗句。 
书店营业到天明,整晚有现场演奏的乐曲。 
「美食书展」选在铜臭味最重的证券交易所举办。 
小镇书展的书直接「长」在树上,读者必须爬到树上,把书摘下来品尝。 


一直跟走的台人,动吗 


我心了。 
十一月我到巴黎,一位法国朋友来接待我。 
临走前我问他:「明天你要干嘛?」 


「我要去行。」 


「然后呢?」我 


「我不懂你的意思…… 


来说,「去行」是吃完午后跑去的小事。 
对法国人来说,这是他一天全部的行程。 
法国人总是专心而缓慢的,每天把一件小事做好。 


这样的生活,或台来说在是太颓废了。 
的确也是。 
法国失业率接近10%,高税率让雇主宁愿打烊休息,免得帮员工缴税。 
巴黎闹区纸醉金迷,但郊区的少数民族却没有工作机会。 
这些都是黑暗面,但对于每日被强光烤焦的台湾人,阴暗也许提供了喘息空间。 
生命的终点都一样,有钱人的丧礼只是比较多人上香。 
不断的追赶只是提前冲向谢幕,为什么不把时间花在慢慢为生命暖场? 
你不需要一辈子鞠躬尽瘁、死而后已。 
你可以偶尔伸伸懒腰、安步当车。 


巴黎回,台北并有改 
关了两周的手机再度响起,一通电话找不到我的人会连续狂call十通。 
和朋友见面,他很关心地问我:「好了,你现在工作也辞了、欧洲也去了,接下了有什么projects?」 


Projects」?多么纽约的字眼。 


我真想:「好好生活,不就是人生最大的project?」 
但我知道在熙来攘往的台北街头,在不到40岁的年纪,这样说太矫情了。 
况且,我今天之所以有钱有闲享受法式生活,不也正因为我曾在美式生活中得到很多利益? 
我仍热爱工作、热爱纽约,但已不用像20岁时一样亦步亦趋、寸步不离。 


所以我:「我早起,白天努力作。但到了晚上,我想掉手机。」 


世界少了我,其实无 
但我少了我,还剩什么? 


他笑一笑:「你纽约来过白天,用巴黎来过黑夜。」 


唉,他得真好!这应该是一完美的妥吧。 
也许有一天,我能创造自己的「白夜」,让白天和黑夜融合在一起。但我还没到那个境界。 


「明天星期一,你要干嘛?」他 


「我要去行。」 


「然后呢?」 


大眼睛,停了一下。 


「然后呢?」他追 


「然后我摩拳擦掌,真地一篇文章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