费雪(Len Fisher)/英国布里斯托大学(Bristo/
根据赛局理论家麦肯(Roger McCain)的说法,成功的可能就在于「原则上,只要各方能够达成一个合作解(cooperative solution),任何非定和的赛局(non-constant sum game)都能转换成双赢赛局」 。要是办得到的话,我还真想让这句话从书上跳起来,并且加上音效,跑来跑去大声广播,因为这正是我当初读到这句话所感受到的震撼。我要找的,就是如何让社会困境能有双赢的结局,而赛局理论告诉我,的确有法可循:只要建立起真正稳固的联盟关系即可!
要建立起这种联盟,关键之一就在于信任。圣诞节的时候,我朋友的两个孩子收到祖父母的礼物,一人拿到脚踏车,一人拿到电动玩具。麻烦的是祖父母弄反了,想要脚踏车的拿到了电动玩具,想要电动玩具的拿到了脚踏车。听起来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,交换就得了,但刚开始的时候就是没办法,因为两个人都不肯先放手,担心:「要是我先给他,结果他两个都抓着不放,怎么办?」
两个小孩会掉进这种陷阱,是因为不够信任对方,无法形成承诺交换的联盟。最后爸妈威胁说再不换就统统没收,轻松解决了这个问题,因为这么一来,小孩组成临时的联盟,交换也就不再有阻碍。
这个小故事的启示是,小孩之所以形成联盟,是因为爸妈让他们觉得形成联盟比较划算。世上人人都自私,因此「觉得划算」就会是我们同意形成联盟的主因:可能是自己觉得划算,或是别人让你有这种感觉。加入联盟的报酬可能是情感上的,例如归属感,或是团体能提供的安全感;也可能是实质上的,例如职位、权力、想取得的资源,或是威胁不加入就会如何如何。甚至,也可能是因为金钱(答应付钱买货,给中介一些甜头,或是真的提供贿款)。
对于这些报酬,赛局理论家不加以道德判断,而是一律归类为「补偿给付」(使对方跟你站在同一阵线、不要脱离联盟的报酬)。甚至连你付给店家的钱,也算是一种补偿给付,好说服他们合作,一手交钱一手交货。
有些补偿给付看起来十分公正,而有些看来就不太道德,但不论如何,事实就是,多数人一定要能从联盟得到些好处,才会想合作,愿意加入联盟。
如果联盟牵涉到的不只有两方,情形就更复杂,但道理相同,只不过联盟的选择变广,像是就算只有三方,就已有三种不同方式,可以让其中两方结盟,共同对抗第三方。而在委员会、商业组织与社会组织、甚至是家庭这些较大的团体中,不可避免的就会形成派系,很多小说都在描写派系的钩心斗角、背后捅刀、流言蜚语、投靠敌营,如果你翻翻报纸,也会读到许许多多的相关报导。
要是蚂蚁、蜜蜂、黄蜂也有报纸,上头大概不会有这种报导,因为在牠们的基因设定里,就内定好要组成「大联盟」(grand coalition),所有个体都是其中一份子,而且毫无脱逃的权限。至于我们人类,还是想保留一点个人特质,所以采取的方式就是提供补偿给付,好让个人愿意在各个小群体中合作。但这只是麻烦的开始。开始合作后,我们还得有办法维持合作,而这绝非易事,特别是因为我们从不会真正彼此信任。
